本企业为了贯彻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建立自审自查制度的决定,切实加强和改进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监管,完善互联网文化单位自我约束机制,落实管理责任,坚决按照《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来执行,福州厘米星球科技有限公司拟建立自审自查制度,并将自审自查相关资料保存两年以上,从内部来着手加强公司互联网文化产品的监管,保证公司互联网文化产品后续合法、健康的经营。根据平台的特殊性,在遵守国家相关法律的前提下,以下内容来进行自审自查:
(一)向公众提供服务前,应当依法对拟提供的文化产品及服务的内容进行事先审核。
(二)不提供含有《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禁止内容的网络文化产品及服务内容的合法性。
(三)明确内容审核工作职责、标准、流程及责任追究办法,并报所在地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备案。
(四)经营网络文化产品及服务的内容审核工作,由专业的内容审核人员实施。
(五)企业自审人员,以及内容审核人员的职责: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电话号码 |
1 | 李倩滢 | 运营部经理 | 18950365629 |
2 | 黄晓烨 | 内容设计部 | 18960977112 |
3 | 陈凯 | 技术部 | 18750702566 |
企业自审人员名单
1、掌握内容审核的政策法规和相关知识:
2、独立表达审核意见:
3、参加文化行政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
(六)网络文化产品及服务的内容审核工作由吴文正、谢若希审核人员实施,审核人员填写审核意见并签字后,告知负责人黄晓烨复核签字。对网络文化产品及服务内容的合法性不能准确判断的,向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申请行政指导。
(七)内容审核相关资料的保存期不少于2年。
(八)通过技术手段对网站运行的产品及服务的内容进行实时监管,发现违规内容立即停止提供,保存有关记录,重大问题向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报告。
(九)网站内容审查
公司动画产品的运营,我们设立24小时在线客服电话,并建立动漫内容审查机制,并由两名内容审核人员共同执行由负责人复核共同对平台内的用户行为进行监督管理,用户不得利用平台网络环境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提供载有以下内容的文化产品:
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3、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5、宣扬邪教、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10、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如有发现上述问题,我方根据《用户使用协议》,有权对用户进行劝止,对于情节严重的,我们有权交由公安机关处理。